新华字典

尸

拼音 shī · 注音 ㄕ
3 画 部首 尸 单一结构 常用2500 繁体 [["5792","屍"]] 异体 死异体 屍

编码信息

UnicodeU+5C38
五笔86NNGT
仓颉S
郑码XM
四角77207
电报码1437
区位码4212

笔顺

折 → 横 → 撇

基本字义

尸

shī ㄕˉ

1、死人的身体:尸体。尸骸。僵尸。借尸还魂。

2、〔尸位〕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,如“尸 尸素餐,“尸 尸误国”。

3、古代祭祀时,代表死者受祭的人。

详细字义

◎尸 shī

〈名〉

(1)(象形。小篆字形,屍像卧着的人形。本义:祭祀时代表死者受祭的人)

(2)同本义 [person on behalf of the dead]

尸,神像也。象卧之形。——《说文》。按,凭几曰卧。

神具醉止,皇尸载起。鼓钟送尸,神保聿归。——《诗·小雅·楚茨》

祝延尸。——《仪礼·士虞礼》。注:“尸,主也。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,象心无所系,立尸而主意焉。又,男,男尸;女,女尸,必使异姓,不使贱者。”

孙可以为王父尸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

尸,所祭者之孙也。祖之尸则主人乃宗子。祢之尸则主人乃父道。——《仪礼·特牲礼》注

(3)神主牌,以木为之 [a spirit tablet]

载尸集战何所急。——《楚辞·天问》

(4)又如:载尸以行(载着神主牌而行)

(5)姓

英文翻译

<p>corpse; to impersonate the dead; to preside; KangXi radical 44</p>

康熙字典

【寅集上】【尸部】

尸·康熙筆画:3·部外筆画:0

《廣韻》式之切《集韻》升脂切《正韵》申之切,[img=20024]音蓍。《說文》尸,[img=28EF0]也。象臥之形。《釋名》尸,舒也。骨節解舒。不能復自勝斂也。《論語》寢不尸。《禮·喪大記》凡馮尸。興必踊。

又神象也。古者祭祀,皆有尸以依神。《詩·小雅》皇尸載起。《大雅》公尸來燕來寧。《朱子曰》古人於祭祀,必立之尸。因祖考遺體,以凝聚祖考之氣。氣與質合,則散者庶乎復聚。此敎之至也。

又主也。《詩·召南》誰其尸之,有齊季女。《箋》主設羹之事。

又[img=28EF0]也。《左傳·莊四年》楚武王荆尸,授師孑焉,以伐隨。《註》謂[img=28EF0]師於荆也。

又《禮·表記》事君,近而不諫,則尸利也。《前漢·鮑宣傳》以拱默尸祿爲智。《註》言不憂其職,但知食祿而已。

又姓。《廣韻》秦尸佼爲商君師,著書。

又三尸,神名。《正字通》本作[img=21C23],俗作尸。

據考證:〔《禮·表記》事君,近而不諫,則是尸利也。〕謹照原文省是字。

说文解字
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八】【尸部】尸

陳也。象臥之形。凡尸之屬皆从尸。式脂切
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
陳也。陳當作敶。攴部曰。敶,列也。小雅祈父傳曰。尸,陳也。按凡祭祀之尸訓主。郊特牲曰。尸,陳也。注曰。此尸神象。當從主訓之。言陳非也。玉裁謂。祭祀之尸本象神而陳之。而祭者因主之。二義實相因而生也。故許但言陳。至於在牀曰屍。其字从尸从死。別爲一字。而經籍多借尸爲之。象臥之形。臥下曰伏也。此字象首俯而曲背之形。式脂切。十五部。凡尸之屬皆从尸。

宋本广韵

廣韻目次:上平六脂

小韻 反切 聲母 韻母 聲調 平水韻 等呼 韻部 韻攝 罗马字 国际音标 尸 式之 書 脂A開 平聲 支 開口三等 脂A 止 sjii/sji ɕ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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