掬
拼音 jū · 注音 ㄐㄩ编码信息
| Unicode | U+63AC |
|---|---|
| 五笔86 | RQOY |
| 仓颉 | QPFD |
| 郑码 | DRUF |
| 四角 | 57020 |
| 电报码 | 2239 |
| 区位码 | 6268 |
| 部外笔画 | 8 画 |
笔顺
横 → 竖 → 横 → 撇 → 折 → 点 → 撇 → 横 → 竖 → 撇 → 点
基本字义
掬
jū ㄐㄩˉ
◎用两手捧:以手掬水。掬诚相见。笑容可掬。
详细字义
◎掬 jū
〈动〉
(1)两手相合捧物 [hold in both hands]
受珠玉者以掬。——《礼记·曲礼》。释文:“两手曰掬。”
舟中之指可掬也。——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。注:“两手可掬。”
(2)又如:以手掬水;掬示(捧出来示众,昭示)
(3)置于“可”后,指可以用手捧住。多用来描写景色鲜明或情绪充溢 [scoop]。如:笑容可掬;娇憨可掬;恐怖之色可掬
(4)抓取,取 [grasp]。如:掬抛(谓或取或弃。犹摆布)
(5)卷起;卷缩 [curl]。如:掬缩(卷曲收缩);掬蹙(卷缩)
(6)撅;翘起 [protrude]
八戒采着马,掬着嘴,摆着耳朵。——《西游记》
英文翻译
<p>to grasp or hold with both hands</p>
康熙字典
【卯集中】【手部】
掬·康熙筆画:12·部外筆画:8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[img=20024]居六切,音菊。與匊同。兩手曰掬。《禮·曲禮》受珠玉者以掬。《疏》謂手中也。《左傳·宣十二年》舟中之指可掬也。
又《詩詁》兩手曰臼,屈掌曰匊。
又《小爾雅》掬,一升也。今俗謂兩手所奉爲一掬,則數合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離也。齊[img=28EF0]曰斯。燕之外郊,朝鮮洌水之閒曰掬。《說文》在手曰匊。俗作掬。《廣韻》與[img=22C6C]同。《韻會》本作揈。《正字通》本作臼。
宋本广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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