诡
拼音 guǐ · 注音 ㄍㄨㄟˇ编码信息
| Unicode | U+8BE1 |
|---|---|
| 五笔86 | YQDB |
| 仓颉 | IVNMU |
| 郑码 | SRGY |
| 四角 | 37712 |
| 电报码 | 6111 |
| 区位码 | 2578 |
| 部外笔画 | 6 画 |
笔顺
点 → 折 → 撇 → 折 → 横 → 撇 → 折 → 折
基本字义
诡(詭)
guǐ ㄍㄨㄟˇ
1、欺诈,奸滑:诡称。诡道。诡诈。诡辩(a.无理强辩;b.逻辑学上指似是而非的论证,如“诡 诡论”)。
2、怪异,出乎寻常:诡异。诡怪。诡秘(隐秘难测)。诡谲。
3、责成:诡求(责求,索讨,如“诡 诡无已”)。
4、违反:言行相诡。
详细字义
◎诡
詭 guǐ
〈动〉
(1)(形声。从言,危声。本义:责成,要求)
(2)同本义 [instruct a person or an organization to fulfil an assigned task]
诡,责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自诡灭贼。——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
今臣得出守郡,自诡效功,恐未效而死。——《汉书·京房传》
(3)又如:诡求(要求,责求);诡驳(责难驳斥);诡责(责备;责问);诡令(责令)
(4)违反,自相矛盾 [contradict]
诡,违也。——《西京赋》注引《说文》
容服有仪谓之仪,反仪为诡。——《贾子道术》
诡自然之性。——《淮南子·主术》
古今诡趣。——《淮南子·辩亡论》
言行相诡,不祥莫大焉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淫辞》
(5)又如:诡故(违反本心);诡局(同诡句、诡论。哲学名词。加以肯定或否定都会获致相反结果的局面、论点或述句)
(6)隐蔽;隐藏 [hide]
不得已,变姓名,诡踪迹。——宋·文天祥《指南录·后序》
英文翻译
<p>deceive, cheat, defraud; sly</p>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言部】
詭
《唐韻》過委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古委切,[img=20024]音垝。《說文》責也。《前漢·京房傳》臣出守郡,自詭效功。《師古註》自以爲憂責也。《孔融·薦禰衡表》昔賈誼求試屬國,詭繫單于。《註》自責必繫單于也。
又《玉篇》欺也,謾也。《類篇》詐也。《穀梁傳·文六年》詭辭而出。《註》不以實吿人。
又《玉篇》怪也。《莊子·齊物論》是其言也,其名爲弔詭。《註》弔詭,至怪也。
又《增韻》異也。《前漢·劉輔傳》此其言必有卓詭切至當聖心者。《師古註》詭,異於衆也。《後漢·班固傳》殊形詭制。《註》詭,異也。
又違也。《前漢·董仲舒傳》有所詭於天之理與。《師古註》違也。
又毀也。《後漢·班固傳論》固之序事不激詭。《註》激,揚。詭,毀也。
又《廣雅》詭隨,小惡也。《詩·大雅》無縱詭隨。《註》不顧是非,而妄隨人也。
又《廣韻》橫射物爲詭遇。《孟子》爲之詭遇。《趙註》橫而射之也。《朱註》不正而與禽遇也。
又譎詭,變化也。《張衡·東京賦》瑰異譎詭。
又《廣雅》詭犀,總也。總,音思。
又《正韻》戾也。
又星名。《前漢·天文志》司詭星出西方。《孟康註》星大而有尾,兩角,熒惑之精也。
又邑名。《史記·秦始皇紀》將軍蒙騖,攻魏氏畼有詭。《註》畼有詭,魏邑名。
又姓。《左傳·莊十六年》晉武公伐夷,執夷詭諸。《註》詭諸,周大夫。夷,采地名。
又人名。《史記·齊世家》桓公長衞姬生無詭。《左傳》作無虧。
又通作恑。《陸機·辯亡論》古今詭趣。《註》詭,變也。同恑。《集韻》或作謉、譌。《正韻》亦作佹、傀。
说文解字
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詭
責也。从言危聲。過委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責也。漢書。況自詭滅賊。孔融表云。昔賈誼求試屬國。詭係單于。从言。危聲。過委切。十六部。今人爲詭詐字。
方言集汇
粤语:gwai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