罚
拼音 fá · 注音 ㄈㄚˊ编码信息
| Unicode | U+7F5A |
|---|---|
| 五笔86 | LYJJ |
| 仓颉 | WLIVN |
| 郑码 | LKSK |
| 四角 | 60720 |
| 电报码 | 5000 |
| 区位码 | 2303 |
| 部外笔画 | 4 画 |
笔顺
竖 → 折 → 竖 → 竖 → 横 → 点 → 折 → 竖 → 竖
基本字义
罚(罰)
fá ㄈㄚˊ
◎处分犯罪、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:罚款。罚球。惩罚。罚不当罪(处罚过严或过宽,与所犯的罪行不相当)。
详细字义
◎罚
罰、罸 fá
〈动〉
(1)(会意。小篆字,从刀,从詈(lì,骂人)。“刀”指刑法。本义:处罚,惩办)
(2)同本义 [penalize;punish]
罰,罪之小者。从刀、从詈,会意。未以刀有所贼,但持刀骂詈则应罚。——《说文》
罚上报下之罪也。——《墨子经》
三让而罚。——《周礼·司救》。注:“挞击之也。”
小刑宪罚。——《周礼·司市》。注:“播其肆也。”
忠所罪以遇罚兮。——《楚辞·惜诵》
陟罚臧否,不宜异同。——诸葛亮《出师表》
皆不应重罚。——清·方苞《狱中杂记》
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。——唐·魏征《谏太宗十思疏》
(3)又如:罚规(处罚的规章);罚约(输者受罚的约定);罚弗及嗣(惩罚罪犯,但不延及子孙)
(4)对有过失、错误的处分 [be disciplined;take disciplinary action against]
如诗不成,罚依金谷酒数。——李白《春夜宴桃李园序》
(5)又如:罚爵(宴饮时,罚失礼者喝酒的酒器)
(6)讨伐;杀 [kill]
致天之罚。——《书·汤誓》
(7)又如:罚极(因有罪而加以诛杀);罚罪(讨伐或惩处有罪者);罚恶(惩治恶人);罚蔽(罚罪断狱)
(8)出钱赎罪 [buy]
五刑不筒,正于五罚——《书·五刑》
(9)又如:罚锾(纳金赎罪);罚铜(纳铜罚罪);罚赎(出钱赎罪);罚俸(官吏因犯罪而停发薪俸)
(10)发誓 [swear;vow;pledge]
不是我窦娥罚下这等无头愿,委实的冤情不浅。—— 元·关汉卿《窦娥冤》
英文翻译
<p>penalty, fine; punish, penalize</p>
康熙字典
【未集中】【网部】
罰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[img=20024]房越切,音伐。《說文》辠之小者。从刀从詈。未以刀有所賊,但持刀罵詈,則應罰。《春秋·元命包》罔言爲詈,刀詈爲罰。罰之言罔陷於害。《易·豫卦》則[img=206EC]罰淸而民服。《書·呂[img=206EC]》五[img=206EC]不[img=25CD1],正於五罰。《傳》出金贖罪。《周禮·地官·司救》凡民之有衺惡者,三讓而罰。《註》罰謂撻擊之也。
又《韻補》叶扶廢切《江淹·齊高帝誄》綴機剟賊,輕章削罰。矜[img=24C1E]廣慈,合賤兼愛。愛字音炁。○按《說文》在刀部,今倂入。
據考證:〔《周禮·地官·司徒》凡民之有衺惡者,三讓而罰之。〕謹照原文司徒改司救。三讓而罚下省之字。
说文解字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辠之小者。辠,犯法也。罰爲犯法之小者。[img=34DD]爲罰辠之重者。五罰輕於五[img=34DD]。从刀詈。[img=3479]意。房越切。十五部。未[img=382F]刀有所賊。但持刀罵詈則應罰。說從刀詈之意。罰者,但持刀而詈則法之。然則[img=34DD]者謂持刀有所賊則法之。別其犯法之輕重也。初學記云。元命包曰。网言爲詈。刀守詈爲罰。罰之爲言内也。陷於害也。注云。詈以刀守之則不動矣。今作罰用寸。寸,丈尺也。言納以繩墨之事。初學記又云。元命包曰。[img=34DD],刀守井也。飮水之人入井爭水。陷於泉。刀守之。割其情也。注云。井飮人,則人樂之不巳。則自陷於泉。故加刀謂之[img=34DD]。欲人畏懼以全命也。此二條皆引春秋元命包。今本初學記皆系諸說文。殊誤。觀玄應書卷卄一卄五引春秋元命包說[img=34DD]字與此同。可以諟正矣。云刀守詈,刀守井,則[img=34DD]罰不分輕重。古五罰不用刀也。故許說罰爲刀詈。犯法之小者。[img=34DD]爲井刀。執法之大者。一入刀部。一入井部。所以正緯說也。○唐人諱淵作泉。亦或作川。
方言集汇
粤语:fat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