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宗明义
拼音 kāi zōng míng yì · 注音 ㄎㄞ ㄗㄨㄙ ㄇㄧㄥˊ ㄧˋ · 简拼 KZMY解释
开:阐述;宗:主旨;明:说明;义:意思。本为《孝经》第一章篇名;它说明全书的主旨;后用来表示说话写文章一开头就说明主要意思。
出处
《孝经 开宗明义章》宋 邢昺题解:“开,张也;宗,本也;明,显也;义,理也。言此章开张一经之宗本,显明五孝之义理,故曰开宗明义章也。”
用法与例句
用法: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、状语;用于说话与写文章。
例句:在这开宗明义的第一信里,请你们容我在你们面前介绍我自己。(冰心《寄小读者 通讯一》)
提示
辨形:明,不能写作“名”;义,不能写作“意”。
辨析:开宗明义和“开门见山”;“直截了当”意义相近;但开宗明义比较正式。多用于书面语;后两者多用于口语。
外语翻译
英语:come straight to the point
日语:冒頭(ぼうとう)に全篇の主旨(しゅし)を示す
俄语:срáзу же раскрывáть суть вопроса
其他:<德>gleich zu Beginn den Hauptgedanken erklǎren